收藏 百科 PCbaby首页 / 亲子宝典库 / 孕育常识 / 正文

法定产假几个月

2015-05-19 10:05:12出处:PCbaby作者:佚名

我要分享

  在现在的法治社会下,人们的权利不断的得到保障,对于女性职工来说,在产假上的权利保障的完善是十分有必要的,只有知道法定产假几个月,女性在产假上受到的不正确对待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定产假几个月

  我国国家规定的产假由原来的90天延长到98天。具体2013年产假规定如下: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第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98天产假

  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手术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

  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2009年5月1日起,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精彩推荐:

hCG产假血压正常范围
唐氏筛查羊水指数胎盘成熟度
生育保险最新劳动法关于产假的规定中期唐氏筛查最佳时间

 

账户未绑定手机号

绑定 ×
绑定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