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子宫变化有哪些,你知道吗?怀胎十月,子宫会因为怀孕而扩张,而分娩后,子宫自然会有相应的变化,比如恢复到以前的大小。假如你想要再生一个孩子,那么就要注意下面这些注意事项咯。 剖腹产后子宫变化1、子宫收缩 因为怀孕而扩张的子宫在产后4~6周时恢复到原有的状态。此过程中会出现不规则的收缩和松驰,产妇会感觉到产后痛。产后,扩张的子宫颈部慢慢恢复正常,1~2周后闭合。产后2~3天胎盘和胎膜已经脱落的子宫颈部开始生长粘膜,大约1周的时间,粘膜完全再生。子宫内的输卵管及卵巢在分娩后充血,子宫功能开始恢复正常。 2、排出恶露 分娩后,从子宫内分泌出的混合有血液的分泌物被称为恶露。恶露由分娩导致的产道伤口分泌物、血液、子宫粘膜组织等构成。在产后持续3~4周,分娩后2~3天内血液成分较重,颜色呈淡红色,量也比较多,之后开始渐渐变为褐色。分娩10天后,变为乳白色。分娩3周后转为白色,并恢复正常。 剖腹产后再生注意事项1、剖腹产后再生育,需在两年后再孕,再生。因为剖腹产后子宫壁的刀口在短期愈合不佳。过早的怀孕,由于胎儿的发育使子宫不断增大,子宫壁变薄,尤其是手术刀口处是结缔组织,缺乏弹力。新鲜的瘢痕在妊娠末期或分娩过程中很容易胀破,而造成腹腔大出血甚至威胁生命。因此,再次妊娠最好是在手术两年以后较为安全。 2、妊娠晚期要防止腹部受挤压。为预防发生瘢痕处裂开,必须注意保护,不能受到挤压。妊娠晚期在日常生活中,乘车、走路等要避开人群的拥挤,家务劳动要适当,睡眠应仰卧或侧卧,性生活应有节制,避免腹部受到撞压。 3、发生腹痛及早就医。瘢痕子宫到妊娠晚期有的会出现自发性破裂,腹痛是主要表现。由于子宫瘢痕愈合不良随妊娠月份的增加,宫内压力增大,虽无任何诱因,子宫也可从其瘢痕处胀发而破裂。子宫破裂时可出现轻重不等的腹痛,有时腹痛虽轻但子宫已破裂,必须提高警惕。 4、注意胎动情况。胎动是胎儿在子宫内发出不规律的活动,胎动的快慢是胎儿在宫内安危的早期表现之一。一般于妊娠期每小时要有3~5次或一天(12小时)有10次以上的胎动。剖腹产术后,带有伤痕的子宫如果有轻微的破裂及胎盘的异常,均将导致胎儿死亡。这时胎心音消失。胎儿死亡前的24~48小时,先有胎动减慢或消失。因此注意胎动变化可提前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5、宜提前住院待产。瘢痕性子宫越接近产期,破裂的危险越大。为预防发生子宫破裂或胎儿死亡,应提前两周住院待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再次分娩应以剖腹产为宜。第一次剖腹产术后再孕的产妇,第二次分娩有80%做剖腹产,这比阴道分娩安全。再次剖腹产的手术时机要选择适当。过早,胎儿不易存活;过迟,易造成子宫破裂或死胎。只要胎儿发育成熟,便可进行手术,不必非等到临产才做手术。 7、再次剖腹产时,应行输卵管结扎。剖腹产手术分娩,一人仅能做两次。为保证母亲的健康,在第二次剖腹产手术的同时,要做输卵管结扎,以达绝育目的。 精彩推荐: |
账户未绑定手机号
绑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