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现在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调整,但并没有完全放开。在很多情况下,很多人还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一些人是因为计划生育的观念,不知道超生后面临什么,计划生育超生怎么办? 计划生育超生怎么办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什么情况属于超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超生处理: (一)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的。 (二)未依法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子女,经责令一百二十日内补办收养手续而逾期未补办的。 (三)有配偶一方与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 (四)再生育时,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但未经本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的。 (五)夫妻双方为本市户籍,或者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非本市户籍的中国内地公民,违反女方户籍地生育政策在境外生育子女且其子女在本市办理入户或者两年内在境内累计居留满十八个月的。 (六)有证据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本人拒绝接受、配合主管部门调查且不能提供其与子女的非亲子关系鉴定结论或者非亲子关系证据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精彩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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