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是代表宝宝身份的一种证明,如果没有出生证明,宝宝就不能上户口,所以宝宝出生之后,必须要办理出生证明。但是也有人代办出生医学证明,这种情况允许吗? 代办出生医学证明代办出生医学证明代办出生医学证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法获得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伪造、变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通知要求,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 证件办理之出生证明怎么办新生儿宝宝出生后,首先需要我们自己办理的就是《出生医学证明》,这个《出生医学证明》非常的重要,涉及到以后孩子上户口、申请生育津贴、防疫站建档、上学等等系列性的问题,所以一定要重视,马虎不得。 在新生儿宝宝出生后,会有专职医生找到婴儿父母收取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一般在核实父母身份证信息无误后的第二天,专职医生会给新生儿母亲一份《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需要认真填写。 原则上《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是需要新生儿宝宝的母亲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之内亲自去办理,但是我国的现实国情是孕妇生完孩子之后都要坐月子,这要需要孩子母亲在《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背面填写委托书,委托他人去办理,一般是委托孩子的父亲去办理。 准备好《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被委托方就可以动身前往孩子出生医院所在辖区的妇幼保健站办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了。 到达孩子出生医院所在辖区的妇幼保健站后,找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窗口,将准备好的资料交给窗口内的工作人员审核办理。 工作人员审核完毕之后会将办理好的《出生医学证明》交付给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是免费的,不需要缴费。 精彩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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