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现在国家已经放开了二胎政策,现在实行的是有条件的二胎政策。各地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开始了二胎政策的调整。湖南计划生育二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湖南计划生育二胎政策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三)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四)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且为女孩的。 (二)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三)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兄弟姐妹均系农村居民,只一人具备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姐妹未收养子女的。 (六)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子女均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为什么要放开二胎政策2012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称,“十一五”时期,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8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6‰以内。数年前,一份由人口计生部门公开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即显示,我国城市地区的总和生育率已低达1.04,上海、北京的总和生育率只有0.7左右。 在低生育率和人口老龄化加速的社会大趋势下,有学者赞同或明确支持逐步放开二胎政策。 北京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认为,尽早放开“单独二胎”的生育限制,才是“十二五”时期,我国完善人口生育政策应该做出的调整。 2012年以来,《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十八大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三定”方案中,均提到要逐步“完善生育政策”,而“稳定低生育水平”,则逐渐不再被提及。 2013年6月下旬,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到“十二五”末还有两年时间,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应该还会有一个比较大的完善空间。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的前提下,日趋灵活的人口政策将有助于缓解中国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压力。 精彩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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