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会发现,工作单位一般会要求员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它是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的一个证明。那么,怎样办理该证件呢?首先要做的是要填写并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需要先从村(居)委会处领取申请表,规范填写并由村(居)委会盖上公章方可至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的填写内容大概有以下几点。 一、未婚者主要填写以下几点: 1、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2、婚姻状况、户籍地址、邮政编码; 3、现居住地地址、身份证号码; 4、用工单位、流入时间。 二、已婚者加填以下几点: 1、配偶姓名、年龄、是否同住; 2、结婚时间、安排何年生育; 3、子女姓名、性别、计划内外、生育时间;(选填) 4、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 5、落实节育措施情况:种类与时间; 6、备注。 三、村委会填写内容如下: 1、村(居)委会审核意见、经办人签名、审核日期。 四、发证机构填写内容如下: 1、B超检查结果; 2、《证明》号码; 3、《证明》有效期; 4、发证机构审核意见、经办人签名、审核日期。 五、最后由申请人签名,并附上几点注意事项: 注:1、本表适用于流动人口在户籍地乡(镇)计生或在流入地乡(镇)计生办申请领取《流动人口婚育生育证明》临时证申请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填写,填写后由办理申请的计生办存档。 2、户籍地在使用时,“用工单位”栏可不填。 3、“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栏,流入地只填在本地征收的金额。 4、“B超检查结果”仅对已婚龄妇女检查后填写。 5、所生子女超过4个的,在备注栏注明。 以上总结的为一般申请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精彩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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