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各省二胎政策将陆续施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2016年1月8日开始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官网征集意见。
草案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向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1、再婚夫妻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
2、再婚夫妻婚前合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且没有违法生育行为,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3、夫妻合法生育的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持相关材料经一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后,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认。
条例修正案中删除二胎生育间隔,同时还提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三十天,配偶陪产假十五天。
上海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2016年元旦以后,夫妻合计子女数只有一个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合计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如果要求再生育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
目前,上海市正在抓紧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研究制定具体的再生育条件,待《条例》修改通过后实施。在修改后的《条例》实施以前,本市暂缓办理此类情况的再生育审批;在《条例》修改通过实施后予以办理或者补办相关手续。
广东省二胎新政策有哪些?《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元旦起施行,提倡生育两个子女。新条例还明确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
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后,将于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正案草案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进行细化,明确了再婚夫妻5种再生育条件。
再婚夫妻5种再生育条件
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全市统一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制度。
天津市常住人口合法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当事人持有效证件到夫妻任何一方的户籍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生育登记即可,生育登记会方便接受孕产期保健等服务。
进行二孩生育登记时,申请人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在津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需带居住证)、身份证、结婚证,第一个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页,已孕妊娠诊断证明。其中再婚夫妻再婚方还需携带全部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人就可以办理二孩生育服务登记了。遇到需要特殊证明的情况,街道、乡镇应采取“一次告知”、“先登后补”的方法予以办理。
重庆二胎新政策暂未施行,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法律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同时,生育一孩、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生育三孩的夫妻,都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具体规定要按新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目前正在修改中。
在新的政策出台之前,仍执行以前的晚婚晚育假:即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晚婚的职工,增加婚假十个工作日;晚育的妇女,增加产假二十个工作日。增加的婚假、产假视为工作时间。晚婚、晚育的职工,所在单位可给予一次性奖励或其他福利待遇。
山东是最早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省份之一,独生子女数量大。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山东的再生育申请量居全国第一。目前,山东已经完成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草案,并率先通过网络公开征集意见。现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如下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经设区的市以上计划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从事矿工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从事外海、远洋捕捞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为六级以上残疾军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相关知识点
二胎新政策 | 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 | 2016年全面放开二胎 | 二胎政策何时全面放开 | 生二胎退独生子女费 | 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 | 二胎准生证 | 单独家庭二胎 | 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 | 2014单独二胎 | 生二胎有哺乳假吗 | 二胎产假多少天 | 生二胎新政策 | 单独二胎间隔 | 单独二胎新政策 | 单独家庭生二胎 | 二胎准生证有效期 | 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 | 再婚单独二胎生育政策 | 2015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 北京二胎新政策 | 广东二胎新政策 | 天津二胎新政策 | 江苏省二胎政策 | 上海二胎新政策 | 湖北二胎新政策 | 山西省二胎新政策 | 河北二胎新政策 | 四川省二胎 | 河南二胎新政策 | 江西二胎新政策 | 山东省二胎新政策 | 吉林省二胎新政策 | 湖南二胎新政策 | 浙江二胎新政策 | 黑龙江省二胎新政策 | 重庆二胎新政策 | 陕西二胎新政策 | 安徽二胎新政策 | 辽宁省二胎新政策 | 国家允许生二胎吗 | 普遍二胎
相关词条805
全面二孩 | 计划生育新政策 | 生男生女早知道 | 生男生女预测 | 双胞胎的形成 | 准生证 | 高龄产妇生二胎 | 取环后注意事项 | 计划生育| 二胎生男生女 | 二胎新政策 | 不孕不育 | 卵子 | 精子 | 什么时候是安全期 | 怎样才能怀孕 | 受孕过程 | 清宫图生男生女表 | 最佳生育年龄 | 孕前检查 | 如何快速怀孕 | 怀孕前的准备 | 排卵期 | 安全期 | 2016年放开二胎 | 生男孩的科学方法 | 生男孩的秘诀| 试管婴儿 | 试管婴儿费用 | 人工授精 | 酸性食物 | 碱性食物 | 叶酸片什么时候吃| 卵巢囊肿 | 结婚证 | 叶酸 受精卵着床 | 艾滋病 | 宫寒 | 卵巢早衰 | 生男孩月份 | 尿道炎 | 异卵双胞胎 | 龟头炎 | 蚕豆病 | 地中海贫血查询引导
孕育周刊 从怀孕到生子,各种知识全搜罗。 母婴检查 列举检查项目、时间、注意事项。 疾病防疫 多种母婴疾病护理及治疗全解读。 营养饮食 孕育饮食宜忌、营养功效供你参考。 保健护理 怀孕、产后、育儿保健护理知识。联系编辑:曾静波
联系邮箱:zengjingbo#pcbaby.com.cn(#改为@)
联系电话:020-38178288-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