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收藏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相关词条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都有哪些 | 生育保险报销方法 | 生育保险报销金额 |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相关文章
网友问答
相关词条707
怀孕初期症状 | 怀孕多久能测出来 | 怀孕多久会有反应 | 怀孕初期应注意什么 | 早孕反应 | 胎儿性别预测 | B超单辨男女 | 怀男孩女孩区别 | 2016年产假规定 | 陪产假 | 验孕棒 | 验孕棒多久测出来 | 孕酮低 | 怀孕初期肚子疼 | 孕妇饮食禁忌 | 孕妇吃什么水果好 | 怀孕期间可以同房吗 | 孕早期注意事项 | 孕中期注意事项 | 孕晚期注意事项 | 孕晚期睡姿 | 孕晚期肚子发硬 | 宫外孕 | 唐氏筛查 | 四维彩超 | 羊水穿刺 | 无创DNA | 羊水指数 | 胎盘成熟度 | 胎心 | 胎动 | 胎心监护 | 胎儿发育标准 | 人流最佳时间 | 人流后多久可以同房 | 无痛人流 | 妊娠纹 | 药物流产 | 宫外孕早期症状 | 孕妇咳嗽怎么办 | 孕妇发烧 | 生育保险 | 产假期间工资 | 孕早期饮食 |联系编辑:曾静波
联系邮箱:zengjingbo#pcbaby.com.cn(#改为@)
联系电话:020-38178288-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