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重庆生育保险报销材料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释疑:生育保险申领需提供的材料】①本人的身份证;②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③《生育服务证》或《再生育服务证》;④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⑤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 报销标准1、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限额支付) 妊娠1至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470元;妊娠13至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750元;妊娠至分娩前的产前检查费限额1200元。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2、住院医疗费支付标准(定额支付) 自然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9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一级医院1700元;人工干预分娩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1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900元;剖宫产不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800元、二级医院3700元、一级医院3500元;剖宫产伴其他手术的医疗费,三级医院4000 元、二级医院3900元、一级医院3600元;以上分娩方式每增加一胎,可报销费用在该分娩支付标准基础上加10%。 按项目支付的范围是,根据《标准》,有以下8种疾病的:重度贫血(血红蛋白HGB小于6g/dl);重度血小板减少(血小板计数小于5万/mm3);产科出血(出血大于1000ml);心脏疾病伴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疾病伴先兆子痫、子痫;糖尿病需用胰岛素治疗;急性脂肪肝;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低的女职工分娩当次的医疗费用,均按项目付费。 3、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精彩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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