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国家的一项基本福利待遇,生育保险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可以向有关部门报销。但是在报销生育保险前,参保职工是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的,那么,生育保险备案需要什么?下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怎么进行生育保险备案。 生育保险备案需要什么一、备案对象 (一)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持本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的,到生育服务证发放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持异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的,到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二)夫妻双方,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无论其配偶持本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还是持异地生育服务证(准生证),都到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登记。 二、备案材料 (一)女职工正常生育的携带《生育服务证》、女职工身份证、社会保险卡、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存取款小票。 (二)参保男职工配偶无劳动收入的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做计划生育手术除外),男职工社会保险卡、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存取款小票、配偶无劳动收入证明,到居住地社区录入女方的基本信息。 (三)做流(引)产手术领生育津贴的,持女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卡、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存取款小票,医院的诊断证明。 (四)生育保险备案对象携带以上材料到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建立个人生育保险信息档案。 【城市案例】广州生育保险备案流程 办理对象:非本市户籍,需要在本市区域内怀孕或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包括随夫生活人员)。 备案流程:填写《广州市流动人口生育备案申报表》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按规定进行计划生育服务所检查,提供所需资料到申请人居住地所属街道办的计生办验证审核,办理生育备案。 生育备案所需资料 1、《流动人口生育备案申报表》; 2、本人身份证、居住证;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4、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材料; 5、B超单或医院诊断证明; 6、配偶的身份证(如配偶在本市居住)。 生育保险报销多少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生育保险报销多少?生育保险政策强调,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举例来说,一名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50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由生育保险基金统一支付给单位后,超过平均工资的500元用人单位不能克扣;假如女职工每月生育津贴为3500元,而用人单位当月的平均工资为4500元,其中的1000元差额需要用人单位补足。 对于原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2012年1月1日前已经生育或计划生育享受产假,但在之后申报生育津贴的,按照新计发办法计算生育津贴。 从2012年起,生育保险将对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的部分医疗费用支付项目和定额标准进行调整,医疗待遇水平将在原有基础上增长在20%左右,预计增加基金支出2500万元左右。 精彩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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