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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中断了怎么办

2015-01-27 09:56:39出处:PCbaby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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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的物价相对较高,对于普通的家庭而言,生育的压力是很大的,有上职工生育保险的职工,可以有效减轻生育对于职工家庭的经济压力,同时也可以使职工保持好的工作状况,那么生育保险中断了怎么办呢?

生育保险中断了怎么办

  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保险所适用的对象是在职职工。在怀孕期间将生育保险中断,即在怀孕期间并不是在职职工。因此,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在职时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全部是单位缴纳,个人是不缴费的。

  据悉,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前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仅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暂行办法》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确定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根据《暂行办法》,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参保费,职工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0.6%,比原来的0.9%左右大幅度降低,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

  《暂行办法》规定的生育费用不仅仅是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包括产前检查、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参保职工的待遇享受幅度较前成倍提高,顺产和剖宫产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0元和1300元分别提高到最高1500元和3300元,产前检查最高可报销300元。

我国生育保险实行两种制度并存

  第一种是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负担生育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医疗费。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女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种是生育社会保险。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缴费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支出情况等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1%,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其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以及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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