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出现阑尾炎是很正常的情况,但是由于孕期子宫增大,阑尾位置可能会不太准确,也有可能会造成误诊的情况,所以在孕期如果出现腹痛、拉肚子、头晕、头痛等现象,万万不能掉以轻心,建议多个医院进行检查以确诊病情。那么,妊娠合并阑尾炎位置是哪? 妊娠合并阑尾炎位置妊娠合并阑尾炎是较常见的妊娠期外科疾病,孕妇急性阑尾炎的发病率国外资料为0.1-2.9%,中国资料为0.1-2.95%。妊娠各期均可发生急性阑尾炎,但以妊娠前6个月内居多。妊娠并不诱发阑尾炎,增大的妊娠子宫能合阑尾位置发生改变,增大诊断难度,加之妊娠期阑尾炎容易发生穿孔及腹膜炎,其发病率为非妊娠期的1.5-3.5倍。因此,早期诊断和及时处理对预后有重要影响。 阑尾的位置在妊娠初期与非妊娠期相似,在右髂前上棘至脐线连线中外1/3处,随妊娠子宫的不断增大,阑尾会逐渐向后上、向外移位。在妊娠3个月末阑尾位于髂嵴下2横指,妊娠5个月末在髂嵴水平,妊娠8个月末在髂嵴上2横指,妊娠足月可达胆囊区。产后10-12日回复到非妊娠位置。 妊娠合并阑尾炎的症状 1、转移性右下腹痛:典型的急性阑尾炎,腹痛开始时多在中上腹或肚脐周围,病人不能准确地辨明疼痛的确切部位。经数小时或十几个小时后,腹痛转移到右下腹部,疼痛呈持续性。大约有70~80%的病人有上述腹痛史。 2、胃肠道症状:得了急性阑尾炎,一般都伴有恶心、呕吐、食欲减退、拉肚子或便秘等症状。 3、有显著的压痛点:阑尾炎发作后,一般在右下腹部有一个明显的压痛点,它也是阑尾炎的最重要特征。 4、全身症状:一旦起病,多伴有头晕、头痛、无力等症状。如果病情严重还会出现发烧,心慌等症状。 妊娠合并阑尾炎的治疗原则妊娠期合并急性阑尾炎一旦确诊,无论妊娠期限和病情程度如何,均应立即进行手术治疗。对妊娠期高度可疑合并急性阑尾炎者,亦是剖腹探查的指征。此外,尚需考虑流产、早产及婴儿存活的问题。 1、妊娠早期(1—12周)合并急性阑尾炎,不论其临床表现轻重,均应手术治疗。此时对子宫干扰不大,不会影响继续妊娠。若待妊娠中晚期复发时再行手术,既增加手术难度,对母子也有危险。 2、妊娠中期(13—24周)合并急性阑尾炎,其临床表现轻且拒绝手术者,可采用非手术治疗,静脉给予大剂量青霉素或氨苄青霉素。若病情进展不能控制,应手术治疗。此时胚胎已固着,手术对子宫干扰不大,不易流产,可继续妊娠。一般认为,妊娠4—6个月是手术切除阑尾较佳时机。 3、妊娠晚期(28-36周)合并急性阑尾炎,应手术治疗,即使因手术刺激引起早产,绝大多数婴儿能存活。手术对孕妇影响亦不大。 妊娠期合并急性阑尾炎时胎儿能否存活不取决于阑尾切除手术,而是决定于延误诊断或延误手术切除。妊娠不是阑尾手术的禁忌,手术未必一定引起早产。为了预防流产和早产,术后常规应用镇静剂、舒喘灵或孕酮等保胎治疗也是十分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