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一般都谁跟着去,有父母跟着去的,有公婆跟着去的,当然肯定也少不了老公,大部分都是直系亲属,不是大部分是必须是直系亲属,老公优先。其次如果说有特殊情况老公不在的话,然后再就是公婆或者是父母。那么剖腹产谁来签字呢? 剖腹产要谁签字吗本来一直没有关注个这个问题,在这个风口浪尖上,话题被突然推了出来,闺蜜是在美国生的孩子,她告诉产妇当时她顺了几十个小时没有顺下来,是一边忍受阵痛一边自己签字的,医生护士遇到任何情况都是直接跟她讲,完全忽视老公的存在,比如是否催产,是否转剖腹等等之类的重大决策,她感觉在美国医院受到了极大的重视,根本不存在国内医院要手术签字,产妇还很清醒的情况下,却还得等家属商量个没完的现象。 之前也做过不大不小的手术,那会已经上大学了,也是个绝对的成年人了,在北京医院住院的时候,医生护士还是主要在跟父母商量,产妇问些问题他们也就应付产妇一下,还是完全把产妇当孩子,懂不懂是产妇的事儿,但是尊重不尊重产妇的意见和决策就是另一回事儿了,当然产妇还是很信服产妇爸妈的,所以也就算了,正好产妇也不想管那么多,不过剖腹产手术单究竟是由谁签字这个问题,还是要另当别论的。 剖腹产需要等到见红吗如果是你在手术之前吃了一些东西的话,对你手术的话是会有很大影响的,因为如果是麻醉之后的话很容易造成你的一些食物反流造成一些窒息的现象,所以的话在你手术之前是不能够吃东西的所以在如果是你感觉自己要生了的话,这还是自己要注意下自己的一个状态 在中国的情况是这样的,首先凡是入院的病人,都要签署大大小小乱七八糟的文件,其中包括:医疗授权委托书! 这个东西存在的意义就是,你在住院期间,可以指定一个人作为你的代理人,帮你处理各种住院期间的签字事宜。因为你很有可能因为种种病情的原因出现不清醒,昏迷等甚至生命垂危的时刻,这个时候他就要全权代理你去跟院方沟通交流,来处理紧急出现的问题。这个人一般是你的父母、子女、配偶,但是吧,换产妇产妇肯定选产妇妈,产妇怕别人还有私心呢,人性经不起考验呐,但是配偶要是知道产妇没选他,这又该咋解释呢,算了顾不上那么多了,毕竟命重要! 话说回来,授权之后这个人就能代替你做任何决定了吗?答案是:NO!先看看制度怎么说。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仔细解读一下,第一种情况是说实施手术或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关系的同意及签字,也就是说即使患者本人同意,其家属或关系人不同意,这个手术还是做不了;第二种情况,实在无法取得患者本人意见的时候,才应当取得家属及关系人的同意和签字;第三种情况,当患者本人及其家属或关系人的意见都无法获取的时候,治疗医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看第一种情况中说的“并应当”这个字眼,这就意味着,必须要满足这两个条件,医院才能实施这个手术,这明显就是一个制度的漏洞,是一种隐性的对当事人权利的忽视,乍一看似乎很尊重患者本人的意愿和需求,但医院在实际操作中,因为种种原因的作为(包括现在频发的医闹,都是医院考量的因素之一),都不得不对当事人进行一定权利的剥夺,其实这个制度的存在,就跟产妇们工作中一些模棱两可的规矩一样,平时看着没事,出事了就傻眼,只能期待目前仅存在于学术性的讨论真正转变为具体的法律法规,避免更多的悲剧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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