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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高血压疾病

2014-01-26 09:36:02出处:PCbaby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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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妊娠合并高血压疾病是什么?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以及慢性高血压。我国发病率为9.4%,国外报道7%~12%。本病严重影响母婴健康,是孕产妇和围生儿发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妊娠合并高血压疾病的诊断

  根据病史、临床表现、体征和辅助检查即可做出诊断,同时注意有无并发症和凝血机制障碍。

  1.妊娠期高血压

  血压≥18.7/12kPa(140/90mmHg),妊娠期出现,并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可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产后方可确诊。

  2.子痫前期

  妊娠20周后出现≥18.7/12kPa(140/90mmHg),且尿蛋白≥300mg/24小时或(+)。可伴有上腹部不适、头痛、视力模糊等症状。

  3.子痫

  子痫前期孕产妇抽搐,且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

  4.慢性高血压病并发子痫前期

  高血压女性在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周后出现尿蛋白≥300mg/24h;或孕20周前突然出现尿蛋白增加、血压进一步升高、或血小板减少。

  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病

  妊娠前或孕20周前发现血压升高,但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孕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至产后12周后。

妊娠合并高血压疾病的治疗

  1.一般处理

  休息,密切监护母儿状态,间断吸氧,饮食包括充足的蛋白质、热量,不限盐和液体,对全身水肿者适当限盐。

  2.解痉

  硫酸镁为治疗妊高征的首选药物。应监测血镁浓度使用硫酸镁的注意事项:

  (1)注意尿量≥25ml/小时,膝反射和呼吸。

  (2)慎用呼吸抵制药物。

  (3)伴有心肌病时,慎用硫酸镁。

  (4)静脉滴注优于推注。

  (5)注意体重与剂量的关系与流向速度。

  3.扩张血容量

  一般不主张应用扩容剂,仅用于严重的低蛋白血症、贫血。可选用白蛋白、血浆和全血。

  4.降压

  (1)肼苯哒嗪 可阻断α-受体,使外周血管扩张而血压下降。优点是使心排出量增加,肾、脑血流增加。其不良反应为心率加快,面部潮红,伴有恶心、心悸等不适。

  (2)柳胺苄心啶 水杨酸氨衍生物,对α、β肾上腺素能受体有竞争性拮抗作用。优点为降压作用良好,血管阻力降低,肾血流量增加而胎盘血流量无减少,并有促进胎儿成熟、减少血小板消耗和增加前列环素水平等作用。

  (3)硝苯地平 钙离子慢通道拮抗剂。可阻止细胞外钙离子穿透细胞膜进入细胞内,并抑制细胞内在肌浆网的钙离子释放进入细胞质。药理作用的结果是使全身血管扩张,血压下降。另外,由于平滑肌收缩受抑制,所以对妊高征伴有稀弱宫缩者不仅使血压下降,而且有助于防止先兆早产。

  (4)甲丙脯酸 血管扩张素转换酶(ACE)抑制剂。

  (5)硝普钠 硝普钠代谢产物(氰化物)可与红细胞的氢基结合而对胎儿有毒性作用。产后在其他降压药物无效时使用,一般不用于妊娠期。用药期间监测血压。

  (6)哌唑嗪 α-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

  5.镇静

  对于紧张、焦虑或睡眠不好者可给予镇静剂。对于重度子痫或子痫,需要用较强的镇静剂,防止子痫发作。

  (1)地西泮(安定)。

  (2)安眠药物。

  (3) 其他:阿米妥钠、吗啡、苯巴比妥及巴妥钠。

  6.利尿

  一般不主张应用,仅用于全身水肿、急性心衰、肺水肿或血容量过多伴潜在肺水肿者。

  7.子痫的治疗

  控制抽搐,纠正缺氧和酸中毒,控制血压,抽搐终止后终止妊娠。

  8.适时终止妊娠

  (1)引产 适用于病情控制后,宫颈条件成熟者。

  (2)剖宫产 适用于有产科指征者,宫颈条件不成熟,不能在短时间内经阴道分娩,引产失败,胎盘功能明显减退或胎儿宫内窘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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